全台兒童、嬰兒遭受虐待的事件頻頻發生,最近幾天,中市有網友PO文指出,中市南屯區一家號稱五星級的托嬰中心驚傳虐童疑案,家長指控2歲女兒因吵鬧,被幼保員放兒童椅上,並以安全帶綁起來限制行動,因此哭得聲嘶力竭,幾乎哭到虛脫才被解開;不過,托嬰中心強調,如果管教有疏漏,願虛心檢討,可家長事發後要求賠償300萬元,質疑根本是恐嚇取財。
林姓女童父親接受《蘋果》電訪表示,女兒是在去年10月1是到托嬰中心試讀,10月8日正式上課,一直到事發萬聖節當天,扣除假日即請假,女兒實際到托嬰中心總共15天,經調閱中心監視器察看,女兒被固定在椅子上就有8天,前後共15次,最長一次長達3個小時,甚至連吃飯、午休時間也被固定在椅子上,而老師竟然在旁邊笑著聊天打鬧,他看到影片對於女兒的遭遇深感難過與不捨。
林父表示,最令他生氣的是,案發後向社會局申訴,卻沒有將托嬰中心勒令停業,至今仍舊繼續營業,不知還有多少小朋友受害,而且當初對小孩施虐的老師,也繼續在托嬰中心任教,令人無法原諒。林父表示,女兒目前對於兒童座椅相當排斥,看到或坐到都會大叫,已經造成生理很大創傷,已經尋求心理醫師治療,避免對日後造成影響。
林父上午10點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,表示去年10月接女童回家,發現身上有不明傷痕,經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,發現托嬰中心人員只要發現小孩吵鬧,就用安全帶固定在椅子上,女童曾哭求鬆綁,可保育員放任孩子在椅子上大哭,哭到快虛脫才鬆綁,且另有男童也同樣受到懲罰。該家托嬰中心號稱五星級,每月繳費兩萬多元,萬萬沒想到女兒竟遭如此虐待。家長另號召網友,上午將到托嬰中心抗議,警方表示將深入調查,也會將相關資料提供社會局進行調查。
業者也發表書面聲明指出,林姓家長在去年10月將小朋友送來,十多天後指控他們有不當管教,他們願虛心檢討,可11月先是要求要賠300萬元,之後又有律師介入,後來又稱100萬元是最低限度,否則要找記者等,質疑根本是恐嚇取財。托嬰中心盧姓負責人表示,家長求償300萬,園方無力負擔,表示希望以30萬和解,可家長不打算接受。
對於托嬰中心指控林姓家長事後要求賠償100、300萬和解金,委任律師沈靖家駁斥表示,事發至今家長僅要求托嬰中心解雇動手老師,未提過金錢方面的求償,且事後是托嬰中心主動提出30萬和解金額,可家長不打算接受,已對托嬰中心提出傷害、妨害自由、凌虐幼童告訴。
台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指出,該中心是在去年11月2日接獲通報 ,經看過監視錄影帶畫面後, 認為托嬰中心是在管理兒童哭鬧的行為中,因為安全考量給予束縛帶的固定,處理並非惡意虐待,可所施以的約束方式,並非是每個小孩都能接受,老師應該事前與家長構通,討論出對小孩最適當的管教方式,顯有照護管理疏失,且恐影響小孩身心發展。
侯淑如表示,對於家長無法理解托嬰中心的管理方式,並且反應造成幼童有拔頭髮的身心受創情況,經查該幼童原本就有拔頭髮的習慣並非在該事件發生後才出現,所以也轉請主管的兒少福利科進一步了解托嬰中心的管理狀況。
社會局表示,今年1月7日要求業者說明,業者對照顧行為不當坦承不諱,認定其違反兒權法第83條第11款「有其他情事,足以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」,併依同法第108條限期改善,要求提出改善策進作為,社會局近期將再稽核,若未改善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,情節嚴重將勒令中心停辦。
社會局表示,托嬰中心105年11月9日立案,並非市府合作的準公共化托嬰中心,預計今年接受評鑑。本案將由家暴中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,未來更將主動加強對業者經營場所訪視輔導與稽查密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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