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已婚蘇姓男子疑似偷情,帶著張姓女子到住處,蘇妻從人體監視器即鄰居口中得知此事,趕回抓姦,發現兩人衣衫不整,再查出丈夫曾傳LINE問張:「妳有高潮嗎?」等語,怒告妨害家庭並離婚;新北地檢署認為並未發現有性器接合的證據,處分不起訴。
去年7月4日,蘇妻因接獲鄰居通報指她丈夫帶著女人回家,趕緊返回「抓猴」,開門見丈夫沒穿上衣、只穿褲子,張女拿棉被遮掩,表情不知所措,且搜出衛生棉、衛生紙團,怒告兩人並與丈夫離婚。
檢方認為,現場發現的衛生紙團及衛生棉經藍光手電筒、濾光鏡照射後,沒有螢光反應,排除上面留有精液,且蘇妻也坦承沒有證據證明當天有發生性行為,至於鹹濕對話只能證明兩人私交匪淺,有逾越一般朋友分際等情形,無法證明有嘿咻,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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